阅卷、成绩公布及考生查分
2016年,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,纳入宁波市考试中心统一管理。网上阅卷实行“二评制度”,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,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。阅卷结束后,教育局业务科将成绩下达学校,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,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;同时,区教育局在北仑教科网(http://www.bledu.net.cn)上开启查分系统,考生可以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查询自己的学业考试成绩。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,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天内向所在学校提出复查申请,学校汇总后,经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提交到市考试中心统一复查。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,复查只查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。